2026年05月30日,亨通光电发布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其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苏亨通华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核查意见公告。
本次分拆符合《分拆规则》对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包括上市年限、盈利条件等方面。如亨通光电2003年在上交所上市,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2023 - 2025年度连续盈利;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亨通华海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等。
同时,亨通光电不存在不得分拆子公司上市的情况,亨通华海也不存在《分拆规则》规定的不得分拆上市的情况。本次分拆有利于亨通光电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分拆后亨通光电与亨通华海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产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要求,且相互独立。
本次分拆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分拆后能够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亨通华海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分拆已履行现阶段所需法定程序,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有效,上市公司披露信息无虚假记载等问题,且上市公司股价波动不存在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