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30日,思泰克发布《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思泰克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2026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3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0,325.84万股的3.00%,其中首次授予248.00万股,预留62.00万股。激励对象共计77人,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366人的21.04%,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包含1名外籍员工。
公司为实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了拟定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尚需履行公示激励对象、披露自查报告、股东会审议等程序。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且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