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明确公司治理与运营细则,为股东权益和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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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蓝思科技发布公司章程公告。

公司系在蓝思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依法以净资产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基础上,以发起方式设立,于2015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025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78,740,870.00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公司经营范围广泛,包括光学玻璃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等许可与一般项目。股份方面,公司股份采取记名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和程序。股份转让依法进行,有相关限制规定。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多项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还设有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需遵守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及相关忠实、勤勉义务规定。公司实行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兼顾公司发展。还设有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此外,公司对通知和公告形式、合并分立等事项也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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