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4日,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已在2026年5月14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制度规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公司应完善募集资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需关注资金情况,董事和高管应确保资金安全,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资金。
在存储方面,公司应开设专户管理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也存放于专户。需在资金到账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使用募集资金要按规定履行审批和决策程序,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募投项目出现特定情形需重新论证。资金用作特定事项时需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股东会通过。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要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变更后的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公司财务资产部设台账记录资金使用,审计部定期检查。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并披露报告,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并定期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