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莱科技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激励与约束并重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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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0日,智莱科技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相关人员评价或讨论薪酬时需回避。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薪酬政策等,评估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程序,监督薪酬制度执行。

薪酬标准方面,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年发放,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可适时调整,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中长期激励收入具体方案另行制定,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绩效考核上,独立董事不参与与薪酬挂钩考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围绕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年度考核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财务部门制定考核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执行,考核指标可根据情况调整。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公司盈利状况等,还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出现严重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对相关人员实施降薪或扣除薪酬;发生特定情形,可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

公司还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其他激励方案,合理确定薪酬分配比例,提升普通职工薪酬水平。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适用效力追溯至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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