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9日,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
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合规,2026年4月24日董事会决议提请召开,4月25日发布通知,股权登记日为5月12日。会议于5月19日下午14:00在东莞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3名,代表60460912股,占比54.0952%。其中,现场12人代表60379913股,网络31人代表80999股。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34人,代表81669股,占比0.0731%。
本次股东会无股东提出临时提案。表决程序合法,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 >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8项议案,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较高,如《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 > 及摘要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