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8日,联瑞新材发布《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联瑞新材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4月22日公告相关事项。股东会于5月18日下午14:00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审议议案包括《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0项。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73人,持有及代表股份155,103,202股,占股份总数64.2331%。
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如《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55,066,1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60%等。关联股东回避了第6、8、9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