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5日,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智微智能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目的是完善公司治理,调动人员积极性,支持战略目标实现。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首次授予176人,预留授予部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890.0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25,229.06万股的3.53%,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718.00万份,预留授予不超过172.00万份。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6个月,行权价格为每股54.84元。
授予和行权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相关条件,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6 - 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部分法定程序,尚需履行召开股东会等程序,该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