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5日,智微智能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
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且公司治理、内控等方面条件良好。《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且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行权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激励计划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规定和公司实际,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能确保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完善公司治理。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及特定股东相关人员。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