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多项指标达标,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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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5日,智微智能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自查结果显示,在上市公司合规性方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且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及其他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合规性上,未包括特定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和独立董事,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处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情形,激励名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激励计划合规性方面,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20%等。此外,绩效考核指标、限售期和行权期等方面也符合相关要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中介机构发表了专业意见,审议程序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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