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1日,国民技术发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该办法旨在加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和效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规。公司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使用时需严格按计划和审批手续执行,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
若投资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等异常情形,公司需检查项目可行性并披露情况。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新投资项目应具可行性。公司还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设立台账、定期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