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2日,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H股募资管理依《香港上市规则》执行。
募集资金需存于专项账户,公司应在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使用时,资金支出按公司制度审批,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质押等。出现特定情形,需对项目重新论证。部分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变更用途等达股东会标准的还需股东会通过。
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保荐机构等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