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3亿A股,需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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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为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对象不超35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3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22亿元用于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4亿元用于智能穿戴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

会议将审议包括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发行方案、预案、回报规划等11项议案,现场会议于4月7日15:30在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行政楼401会议室召开,同时采用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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