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3日,华映科技发布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2019年1月4日,福建省高院受理华映科技与华映百慕大的合同纠纷诉讼,后华映科技追加大同公司及中华映管为被告。一审判决华映百慕大向华映科技支付业绩补偿款30.29亿元,大同公司、中华映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华映百慕大、大同公司上诉,华映百慕大因未交上诉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2025年12月12日,最高院驳回大同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2026年2月3日,福建省高院决定立案执行。近日,华映科技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法院裁定在被执行人中华映管(百慕大)应履行义务范围内,拍卖、变卖其持有的华映科技股票。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约4030.34万元,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1%。本次强制执行最终执行情况不确定,公司将根据后续情况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