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江丰电子发布关于变更已结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司于2月11日召开董事会,通过变更实施主体议案。为整合平板显示靶材业务和资产、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拟将相关资产等划转至广东丰科晶晟,武汉江丰拟划转至武汉丰科晶晟,构成同一控制下资产重组。
公司决定将“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广东江丰变更为广东丰科晶晟,“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武汉江丰变更为武汉丰科晶晟。该议案已获审计委员会通过,且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投向,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股东会审议。
2021年8月,公司发行可转债募资5.06亿元。截至2025年末,募集资金余额2524.02万元。
变更后,两主体均为公司全资控股。广东丰科晶晟成立于2025年8月6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武汉丰科晶晟成立于2025年8月5日,注册资本同样为3000万元。
此次变更有利于资源优化,符合长远发展和募资使用安排,不损害股东利益,募投效益无重大变化。变更后,两主体将开立专项账户并签监管协议,原主体将注销账户、终止协议。此外,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保荐人均同意此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