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2日,江丰电子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等。制度遵循公平、责权统一、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绩效评价体系由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总经理组成,各有相应职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依据年度经营目标和审计财务数据确定。绩效评价流程包括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制定业绩指标、拟定考核方案、考核及披露结果等。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薪酬支付方面,独立董事津贴按期发放,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评价后支付。若公司财务报告追溯重述或人员违规,将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还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相关草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