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双林股份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双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7月4日公告相关信息,公告距会议召开达15日。
现场会议于7月21日14:00在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281,952,457股,占总股份48.6967%;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92人,代表7,067,463股,占总股份1.2206%,共计500人代表289,019,920股,占总股份49.9173%。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93人,代表7,101,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会议。
本次股东会审议《关于聘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288,354,7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8%;反对440,140股,占0.1523%;弃权225,040股,占0.0779%。中小投资者同意6,435,883股,占90.6327%;反对440,140股,占6.1982%;弃权225,040股,占3.1691%。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