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3日,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由董事长戴伟民主持,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首先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不足公司章程期限要求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认可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31人调整为830人,该离职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给其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不变,其余激励计划内容与此前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草案修订稿一致。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6-059的相关公告。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以2026年9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12.56元/股的价格向830名激励对象授予411.8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同样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6-060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