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助力H股上市后战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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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立讯精密发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人数为三人,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设主任一人。

委员会成员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经营管理,具备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等。成员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可连选连任。若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董事会应尽快增补。

委员会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检查相关事项实施情况等。同时建立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制度。

委员会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行使职权聘请评估、咨询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主任负责召集会议、审定报告等职责,因故不能履职时可指定他人代行。

委员会实行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会议可多种方式召开,需提前通知。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作为公司档案保管十年。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实施,未尽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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