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明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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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立讯精密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委员会是董事会常设议事机构,负责研究、草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为董事会制定、审查薪酬政策和方案。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成员需满足熟悉法律法规、具备专业知识等条件,任期与董事会相同。

其职责包括研究制定薪酬计划、政策或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考评,因应企业方针目标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等。董事会对其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同时,建立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制度,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

委员会实行定期和临时会议制度,定期会议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按需不定期召开。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十年。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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