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8日,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为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审查赔偿安排,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等。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委员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政策。公司董事的薪酬政策须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也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时应回避。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司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