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日股份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推动薪酬与业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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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广日股份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推进国企改革,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遵循差异化分类、业绩与薪酬双对标、短期与长期结合、激励与约束统一原则。公司应建立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合理确定薪酬分配比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薪酬方案,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薪酬,兼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相应岗位薪酬办法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

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可委托第三方,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独立董事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董事会应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职、绩效评价及薪酬情况。

薪酬发放方面,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考核评价后发放并递延支付,中长期激励收入按激励方案执行。因离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薪酬,发放均为税前金额,代扣代缴相关费用后发放给个人。

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重述财务报告,应追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其违反义务造成损失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将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部分,并追回已支付部分。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023年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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