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微电子发布董高薪酬管理办法,激励与约束并重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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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华润微电子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公告。

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办法明确董高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范围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基本年薪用于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绩效年薪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或任期激励。管理遵循战略导向、激励与约束并重、公平与竞争力、合规透明原则。

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制度及修订草案、决定董事薪酬方案并披露;董事会负责批准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批制度实施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审查薪酬政策等多项工作。

董高薪酬方面,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内部董事按管理职务领薪酬;外部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领薪酬,担任具体职务则按职务领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的结构化薪酬体系,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60%。

绩效考核实行年度与任期考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指标,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薪酬发放等依据。

薪酬发放上,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按考核结果在约定时间发放,中长期激励按方案执行。公司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的20%实行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还建立了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同时,公司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董高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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