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2025年度股东会多项议案高票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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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1日,南极光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董事会提前20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发布通知。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15:30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公司六楼大会议室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也为2026年5月21日。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连兴主持。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97,854,1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950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1,374,1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172%。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10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99,228,3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5681%。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包括《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等六项议案均获审议通过。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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