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1日,强力新材发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4月29日发出通知。本次股东会于5月21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公司研发中心大楼三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钱晓春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4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4,907,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010%。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3人,代表股份161,624,620股,占比30.1879%;网络投票股东191人,代表股份3,282,512股,占比0.6131%;中小投资者192人,代表股份3,333,569股,占比0.6226%。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10项议案均获通过,如《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7%;《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578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