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0日,民德电子发布《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于4月29日披露通知。本次股东会于5月19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39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7,438,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739%。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议案一至八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十五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余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