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6日,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月29日披露自查表,4月29日至5月8日公示拟激励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5月9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5月14日,2025年度股东会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为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根据审计报告和会议决议,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为2026年5月14日,为交易日。公司拟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12.52万份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44.71元/份。公司将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