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2025年年度股东会多项议案高票通过,为公司发展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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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6日,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董事会提前20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发布通知,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5月15日15:00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5月15日。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36,713,076股,占比37.309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5,845,503股,占比5.9404%。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10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42,558,579股,占比43.2497%。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项下的各项子议案以及《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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