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5日,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于5月15日下午14点30分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308号福达合金会议室现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8,226,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8.2225%。其中,现场出席3人,代表34,218,806股;网络投票69人,代表4,007,260股。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在内的10项议案。各议案同意率大多超99.99%,如《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38,224,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8%。议案4、6、7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
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