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2025年年度股东会顺利召开,多项议案获高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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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和远气体发布《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该股东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于2026年4月16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5月7日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培训中心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2人,代表股份109,357,2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6433%。会议审议了13项议案,包括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其中,议案8、议案11、议案12、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最终,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如《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5%;《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等特别决议事项也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方法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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