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3日,汇成股份发布《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该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人员和机构,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具体执行人。
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及时、真实、客观、完整等原则。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半年度报告符合特定情形时需审计。临时报告涵盖《证券法》规定及公司重大事件等。
信息披露有严格程序,包括申请、审查、签发和发布等环节。同时明确各信息披露义务人职责,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此外,制度还规定了保密措施和其他相关事项,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