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30日,激智科技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为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还设立审计、战略与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有权决定部分交易事项,但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需提交审议。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情况还需股东会批准。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行使主持会议、督促决议执行等职权。
董事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满足特定情形时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董事会应严格按授权行事,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同意,若违反规定致使公司受损,参与决议董事需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