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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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骏亚科技发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现行条款规定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执行事务董事;修订后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且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变更事宜,还需向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最终以核准信息为准。

此外,公司拟制定、修订部分相关制度,包括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12项。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相关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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