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骏亚科技发布《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 - 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
规划制定遵循合理回报投资者、增强分红透明度、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遵循法规等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公司经营等因素制定。
未来三年具体规划:利润分配重视回报投资者,兼顾公司发展,优先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有条件可中期分红或发股票股利;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分配,盈利且满足条件应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条件为当年盈利、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无重大资金支出等,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30%。股票股利分配要考虑股份扩张与业绩匹配。有重大投资计划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分配总额20%;无重大计划时,不少于40%。
利润分配方案先由董事会审议,再提交股东会。现金分红比例不符规定需专项说明。股东会审议开通网络投票,与股东充分沟通。
公司定期报告需披露分红政策情况,董事会至少每三年审阅股东回报规划。如遇不可抗力或经营变化可调整政策,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规划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