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品特装制定董事及高管离职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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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晶品特装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制度适用于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

在离职情形与程序方面,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职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公司离职相关制度执行。若出现特定情形,原董事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仍需履职。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法定代表人辞任的,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法定不得任职情形或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股东会可解除董事职务,董事会可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应通知拟被解职人员并听取其申辩。无正当理由解职的,被解职人员可要求赔偿。

离职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他们需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对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义务在信息公开前有效。

持股管理方面,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总数的25%(特定情况除外)。

若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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