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7日,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规定,对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且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评价范围方面,纳入评价的主要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公司合并报表相应总额的100%,包括无锡和晶科技及其所属部门、江苏中科新瑞科技等公司。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公司层面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等,以及业务流程方面的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等,重点关注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等领域。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开展评价工作,确定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