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5日,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修订该制度,鉴于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参考上年度,结合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等综合考核确定,建立与经济效益联动机制。薪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一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会随公司经营状况变化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等。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规等情形,公司可减少或停止发放津贴或薪酬,建立了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