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4日,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制度适用对象包括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遵循责权利统一、市场与业绩导向结合、可持续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人力资源部和财务控制部负责具体实施。
薪酬构成方面,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中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按相应薪资规定执行,未担任的不领薪酬,高级管理人员按岗位薪酬方案和绩效评价标准执行。经营管理职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发放上,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经营管理职务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考核结果发放,中长期激励按公司情况和激励制度执行。薪酬为税前金额,扣除相关款项后发放。
若公司盈利转亏损或亏损扩大,经营管理职务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原则上下降。薪酬会根据市场、业绩等情况调整。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需对相关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人员违规时也会减少、停止支付或追回相关收入。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