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4日,创益通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管理情况、个人履职、发展情况等综合考核确定。薪酬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责任、权利、利益统一,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等原则。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人力资源部协助考核及薪酬发放管理。
工资总额以上年度为基础,结合多因素确定,可随经营环境变化调整。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非独立董事不领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依据,若公司盈利转亏或亏损扩大,需披露绩效薪酬未降原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可委托第三方。
岗位变动时,按任免决议时间按月计算薪酬,公司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若财务造假等,公司将追回超额发放薪酬;董高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将减少或停止支付未支付薪酬并追回已支付部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发起止付追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