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厦钨新能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称,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但存在固有局限性。
评价结论表明,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也与公司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评价范围方面,公司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主要单位、业务、事项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比97.14%,营业收入合计占比99.73%。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组织架构等多个方面,重点关注运营监控等多个高风险领域,且不存在重大遗漏和法定豁免情况。
公司依据相关规范及制度开展评价工作,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存在个别一般缺陷,公司采取了整改措施,设有双重监督机制确保相关内部控制运行有效,且在基准日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重大和重要缺陷。此外,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其他重大事项说明均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