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2日,聚和材料发布《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该股东会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于3月31日公告相关通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4月21日14时30分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4月21日9:15 - 15:00。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0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601,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557%。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东主持,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如《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78,568,615股,占比99.957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78,567,767股,占比99.9566%等。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