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8日,天奈科技发布关于公司提起侵权诉讼的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材料,以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为由起诉王昭云、王佳锐、王建民、山东长信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长信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及内蒙古长信科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案号为(2026)苏民初2号,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天奈科技投入大量资金及人力研发碳纳米管催化剂技术,将配方和工艺作为核心技术秘密保护。被告一、二、三曾在原告处任职,掌握技术秘密并负有保密义务,入职被告五后,经生效刑事判决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天奈科技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四、五、六停止侵害技术秘密行为;六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3742.4万元及惩罚性赔偿18712万元,共计22454.4万元;承担维权合理费用30万元;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第二、三项诉讼请求合计22484.4万元。
本次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案件未开庭,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不确定,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