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4月1日决定于4月17日召开本次股东会,并刊登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4月17日14点30分在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17号公司白羊座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郭丽勤女士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90,921,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1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会议就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最终均获通过。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