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6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其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26年3月31日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4月1日发出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4月16日14:30在公司VIP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高裕弟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70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49,723,560股,占总数的77.9991%。其中现场会议6人,持有338,400,000股,占75.4736%;网络投票64人,持有11,323,560股,占2.5255%。中小投资者65人,持有22,148,760股,占4.9399%,股东均于4月9日股权登记日持股。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49,424,8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6%;反对279,582股,占0.0799%;弃权19,168股,占0.0055%。中小投资者投票中,同意21,850,010股,占98.6512%;反对279,582股,占1.2623%;弃权19,168股,占0.0865%。该议案表决通过。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