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完善董高人员薪酬制度,挂钩效益与业绩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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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1日,容百科技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循公司效益与薪酬挂钩、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及考核标准。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

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等计划进行激励。若公司盈利转亏损或亏损扩大,董高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行业周期性明显的,可实行绩效薪酬与业绩周期挂钩。

薪酬发放按公司内部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董高人员出现严重失职等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或部分发放津贴或绩效薪酬;因财务造假等需对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变动、通胀水平、公司发展状况及岗位调整等,经审批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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