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微电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激励与约束并行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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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9日,复旦微电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循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个人收入与公司业绩、市场薪酬环境相结合,奖惩分明、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将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确定当年工资预算总额,董事和高管薪酬应与市场、公司经营及个人业绩相匹配。

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标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标准与方案、开展绩效考核及监督制度执行。

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采取固定薪金或津贴,按月发放;执行董事按所任职务薪资规定执行,不再领董事薪金或津贴。在公司任职的执行董事和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支付方面,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金或津贴按月发,执行董事和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董事和高管薪金或津贴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相关费用。若出现特定情形,董事会可决定减少或不发绩效薪酬或董事薪金/津贴。

此外,制度还对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薪酬调整等方面作出规定,如因重大会计差错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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