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保障决策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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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唐艳玲、吴芃、王旭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其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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