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5日,顺灏股份发布《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3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议于3月25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并于3月10日发布通知。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3月25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经查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394人,代表股份235895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5405%。其中,现场9人代表223528210股,占21.3587%;网络2385人代表12367441股,占1.1817%。出席人员还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临时股东会无临时提案,审议议案与通知一致,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299343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729%;反对5094637股,占2.1597%;弃权866690股,占0.3674%。
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和程序,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