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2日,华灿光电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含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公司应开设专户存储,至迟在资金到位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在使用方面,公司需审慎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募投项目出现特定情形需重新论证。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现金管理等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情况还需股东会审议。
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变更投向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会需出具专项报告。保荐机构等也需对资金情况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