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1日,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说明公告。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珠海诺延长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横琴强科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珠海诺亚长天存储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符合发行可转债应具备的条件,也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情形。